救生教練(身心障礙游泳教練)、救生員證換發、救生員複訓班訓練公告
各位水安伙伴們,若您的救生員証今年需換發新証或即將到期,請您務必參加今年的救生員複訓訓練班,按總會訂定救生員換証要點,救生證有效期屆滿前半年內參加12小時複訓班複訓,成績合格始可換證(救生員證逾期即失效,必須重訓)。
救生員複訓班第一梯次5月14日至5月18日 AM:05:15~AM07:15
救生員複訓班第二梯次7月1日至7月6日 AM:05:15~AM07:15
救生教練證換發證條件:(身心障礙游泳教練換證資格同救生教練)
1.需連續2年(101年/102年)繳交年費者。
2.需連續三年每年至少參與水上安全救生訓練教學工作或水上安全救生服務24小時以上且無不良記錄者(例大豹溪服勤)。
3.需每年參加紅十字總會辦理救生教練繼續教育,始具帶班及授課資格。
換證資料:
1.填寫"救生教練換證申請表 。(身心障礙游泳教練換證表格同救生教練)
2.一吋半身脫帽照片2張。
3.救生教練證有效證書正反影本 。
4.急救證或EMT證照正反影本。(注意:有效期需6個月以上)
救生員證換發證條件:
1.連續2年(101年/102年)繳交年費者。
2.二年內服務時數滿60小時(含野外服勤48小時)。
換證資料:
1.填寫"救生員換證申請表 。
2.一吋半身脫帽照片2張。
3.救生員證有效證書正反影本 。
4.救生員換證費: 500元。
5.急救證或EMT證照正反影本。(注意:有效期需6個月以上)
以上備妥相關資料,請於交給訓練組以利造冊,詳情請洽訓練組長張榮華0938-345-456)。
相關表格請上協會網站下載(http://www.lsespa.org)
PS.
1.未繳年費者請洽財務組 組長-陳秋蘭教練:0919-948-879 e-mail:jask_e@yahoo.com.tw
2.陸上急救證過期或複訓者請洽急救組組長周禹丞教練 0920-125-782
3.換證資料繳交處:
*請於新春團拜至訓練組攤位辦理。
*平時請至: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2段205號佳欣照相館22489900、22489911
*週五晚上19:30~21:00至自強游泳池會所,繳交給訓練組。(請事先來電告知02-22434-888或
0938-345-456張榮華)
*換證工作預定分二梯次送件:3/31辦理第一次送件繳總會申請,4/30辦理第二次送件繳總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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