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組公告
一.救生員班教練任用資格
二.救生教練繼續教育
三.救生教練證換證
一.救生員班教練任用資格
第一次教練團會議訂於3/15(日)舉行,期盼有志於開班的總教練們,踴躍參與並登記。救生員班教練任用資格 (請參考2014年刊第67頁) :
1. 授課教練:須具救生教練資格,參加年度繼續教育之副總教練(含)以上人員。
2. 教學顧問:1員、曾任救生總教練或評議委員以上職務。
3. 教學指導:1-2員、曾任救生總教練或評議委員以上職務。
4. 總教練:須擔任救生班副總教練2次。
5. 副總教練:4員、須救生教練結訓2年,曾任救生班管理教練2次。
6. 管理教練:4員、須具救生教練資格。
7. 助理:以4員為原則,視需要增加,須高級班結訓資格,當年結訓救生
員不得擔任。
二.救生教練繼續教育
總會“水上安全救生教練繼續教育”共計四個梯次,歡迎教練擇一梯次報名參加,未參與繼續教育訓練者不得擔任年度救生員班開班及帶班教練。
1. 第一梯次:104年4月18日(六)
2. 第二梯次:104年4月19日(日)
3. 第三梯次:104年4月25日(六)
4. 第四梯次:104年4月26日(日)
報名須填寫: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號、教練證有效日期、參加梯次及葷素。
報名請洽訓練組:莊麗芳 0939-565-278 E-mail:r32_6911@yahoo.com.tw
104/03/08新春團拜當天請至訓練組櫃台報名。
三.救生教練證換證
須換證之救生教練們,3/8新春團拜當天請至訓練組櫃台繳下列資料:
1. 報名表 (櫃台會準備)
2. 1吋照片2張 (最近六個月內)
3. 教練證正反面影本 (有效期須滿6個月以上)
4. 急救證正反面影本 (有效期須滿6個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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