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辦理體委會游泳池救生員檢定計畫書
壹、依據:
一、行政院體育委員會99年2月24日 體委全字第09900035163號令發布「救生員授證管理辦法」。
二、99年6月26日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救生員檢定授證業務實施計畫書。
三、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訓練規章彙編。
貳、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
參、承辦單位:
肆、檢定事項:
一、檢定時間: 101年9月2日(星期日)08:00-17:00時 (更正)
二、檢定地點:自強游泳池(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二段64巷9號)02-2243-3049
三、報名資格:
(一)年滿18歲(檢定當日必須足歲)。
(二)游泳池救生員訓練結業證明影本。
(三)無下列罪名之一且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報名表上面需簽切結)
(四)(1)妨害性自主罪(2)殺人罪(3)傷害罪。但其屬過失者,不在此限。
(4)遺棄罪 (5煙毒罪或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罪名。
伍、檢定費用:
(一)學科檢定費新台幣500元整。
(二)術科檢定費新台幣1000元整。
(三)證照費用:初發或換發每件200元。
陸、報名應備文件:
(一)填寫「救生員檢定」報名表(如附件一),(英文名字要同護照名)
(二)攜帶最近三個月內半身脫帽照1吋4張(背面書寫姓名)
(三)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四)經訓練熟知游泳池救生相關專業知識與技能,持有證明者。
(訓練證明:本會、政府機關及體委會公告認可單位,如註一)
(五) 體檢表
柒、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1年8月10日止。(星期五)
報名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2段205號02-2248-9911。
報名人數:30名。
報名方式:需至本會報名並繳費。
捌、檢定內容:
(一)學科(筆試)
1.檢定內容:
(1)救生概論
(2)游泳池安全常識
(3)游泳池管理
(4)急救
2.筆試時間60分鐘,開始10分鐘後應檢人不得進場,未滿30分鐘不得離場。
3.成績採百分法計算,七十分為合格,當天公告成績。
(二)術科(全程錄影存證)(詳附件二)
1、基本能力:
(1)救生四式游法(抬頭捷泳、抬頭蛙泳、側泳、救生仰泳)分別各游50公尺,5分30秒內完成。
(2)仰漂及踩水各3分鐘。
2、救援能力:
(1)徒手游泳25公尺,帶假人游泳25公尺,1分40秒內完成(依據體委會研商會議結論)。
(2)徒手潛泳20公尺。
(3)水域脊椎受傷處理。
3、急救能力:(詳附件三)
心肺復甦術、異物哽塞處理、復甦姿勢、自動體外電擊去顫器(AED)操作。
附件一、救生員檢定報名表
附件二、游泳池救生員檢定術科測驗評量表
附件三、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救生員檢定急救技術評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