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辦理教育部體育署游泳池救生員檢定摘要內容
一、檢定時間: 101年8月31日(星期六)08:30-17:30時
二、檢定地點:自強游泳池(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二段64巷9號)02-2243-3049
三、報名資格:
(一)年滿18歲(檢定當日必須足歲)。
(二)游泳池救生員訓練結業證明影本。
(三)無下列罪名之一且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報名表上面需簽切結)
(四)(1)妨害性自主罪(2)殺人罪(3)傷害罪。但其屬過失者,不在此限。
(4)遺棄罪 (5煙毒罪或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罪名。
四、檢定費用:新台幣1200元整
五、報名應備文件:
(一)填寫「救生員檢定」報名表(英文名字要同護照名)
(二)攜帶最近三個月內半身脫帽照1吋4張(背面書寫姓名)
(三)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四)持有紅十字會救生員或救生教練證明影本。(僅限水安隊會員)
(五) 體檢表
六、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1年8月16日止。(星期五)
報名地點:中和區中山路2段205號 佳欣照相館02-2248-9911。
報名人數:50名。(僅限水安隊會員)
報名窗口:訓練組長張榮華0938-345-456。
七、檢定內容:
(一)學科(筆試)檢定內容:
(1)救生概論(2)游泳池安全常識(3)游泳池管理(4)急救
(二)術科(全程錄影存證)
1、基本能力:
(1)救生四式游法(抬頭捷泳、抬頭蛙泳、側泳、救生仰泳)分別各游50公尺,5分30秒內完成。
(2)仰漂及踩水各3分鐘。
2、救援能力:
(1)徒手游泳25公尺,帶假人游泳25公尺,1分40秒內完成。
(2)徒手潛泳20公尺。
(3)水域脊椎受傷處理。
3、急救能力:
心肺復甦術、異物哽塞處理、復甦姿勢、自動體外電擊去顫器(AED)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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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度志工基礎訓練報名事宜
一、計劃目的﹕為於102年度培育並結合新進志工,宣導及灌輸良
二、計畫依據﹕內政部志願服務法第九條。
三、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四、主辦單位:社團法人新北市志願服務協會。
五、活動地點:社政大樓集會廳(板橋區中正路10號3樓)
六、活動時間:102年3月14日(星期四)上午08:00至1
七、活動內容:志工基礎訓練課程共計十二小時。(詳見附件一)
八、參加對象:新北市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尚未接受基礎訓練之志工
九、報名方式:即日起至2月28日,額滿為止。
請連絡
研訓組 組長呂欣明 0936674050
副組長林彥宏0926196930
幹事王秋琪 0920840559 。
十、注意事項:
1.本課程限志工運用單位團體報名參加,不受理志工個人報名,每
2. 本課程需全程參與始發結業證書!無法全程參與者(有遲到或早退之
3. 上課當天請繳交1吋或2吋大頭照一張!為核發結訓證書之用!
4. 如無法確定可否參加,請勿報名,以免影响本會報名訓練權利。
5. 請自備環保杯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