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行政院體育委員會99年2月24日體委全字第09900035163號令發布「救生員受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救生員授證管理辦法」)。
二、行政院體育委員會99年5月7日體委全字第09900099191號公告。
貳、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舊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以下簡稱體育署)。
叁、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以下簡稱本會)。
肆、檢定事項:
一、報名資格:依據「救生員授證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辦理。
(一)游泳池救生員報名應具備下列各項資格:
1.自然人年滿18歲。
2.經訓練熟知游泳池救生相關專業知識與技能,持有證明者。
(訓練證明:本會、政府機關及體委會公告認可單位如下:
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
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中華民國游泳救生協會、
中華民國海軍爆破隊退伍人員協會、
中華民國海浪救生協會、
臺灣慧行志工救生游泳協會。)
3.曾犯下列罪名之一且經法院判決確定者,不得報名應檢。
(1)妨害性自主罪。
(2)殺人罪。
(3)傷害罪。(但其屬過失者,不在此限)
(4)遺棄罪。
(5)煙毒罪或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相關罪名。
二、檢定時間: 102年8月31日 (星期六) 08:00 - 17:00
三、檢定地點:自強游泳池(中和區中山路二段64巷9號)
聯絡電話:(02)2243-3490
四、檢定費用:依據「救生員授證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辦理。
(一)學科檢定費新台幣500元整。
(二)術科檢定費新台幣1,000元整。
(三)證照費用:初發或換發每件200元。(通過後領取證書時,再行繳費)
(四)前二項收費包含每人保險金額新臺幣300萬元(含死亡、傷殘及醫療給付)之保險費。
(五)紅十字會所屬志工,經各分支會(隊)認證,學術科檢定費新台幣1,200元。
五、報名應備文件:
(一)填寫「救生員檢定」報名表(英文名字要同護照名)
(二)攜帶最近三個月內半身脫帽照1吋4張(背面書寫姓名)
(三)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四)經訓練熟知游泳池救生相關專業知識與技能,持有證明者(本會、政府機關及體育署公告認可單位結訓證明)。
(五)體檢表。
(六)名額以50名為限。
六、報名方式:將報名表送達本會訓練組長張榮華。
(一)日期:即日起至102年8月16日(星期五)
(二)電話:0938-345-456
(三)電子信箱:791bll@gmail.com
七、檢定內容:
(一)學科(筆試)
1.檢定內容:
(1)救生概論
(2)游泳池安全常識
(3)游泳池管理
(4)急救
2.筆試時間60分鐘,開始10分鐘後應檢人不得進場,未滿30分鐘不得離場。
3.成績採百分法計算,七十分為合格,當天公告成績。
(二)術科(全程錄影存證)
1.基本能力:
(1)救生四式游法(抬頭捷泳、抬頭蛙泳、側泳、救生仰泳)分別各游50公尺,5分30秒內完成。
(2)仰漂及踩水各3分鐘。
2.救援能力:
(1)徒手游泳25公尺,帶假人游泳25公尺,1分40秒內完成。
(2)徒手潛泳20公尺。
(3)水域脊椎受傷處理。
3.急救能力:心肺復甦術、自動體外電擊去顫器(AED)操作、異物哽塞處理、復甦姿勢。
伍、各項表單及證書式樣如下:
一、救生員檢定報名表。
二、術科評量表。
三、救生員檢定授證工作(審甄)人員名冊及工作分配表。